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八部门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推动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了19条具体举措,包括完善科创金融银行服务体系、丰富科创金融组织业态、补齐科创金融辅助产业链、优化科创金融产品供给、推动科创金融业务创新、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促进科创信息共享等。
其中,在完善科创金融银行服务体系上,方案提出鼓励商业银行在试验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并探索差别化管理方式。在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上,提出推动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孵化专项企业债券、双创专项债券、长三角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和私募可转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在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上,提出支持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建立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积极发展银团贷款等业务,优先满足试验区内科技产业及重大合作项目融资需求。在促进科创信息共享上,提出探索推进试验区内科创金融信息互联互通,打破试验区政务信息壁垒,实现科创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共享共用。
记者注意到,2021年11月25日,上述八部门曾发文,在济南建设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目前,济南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态链初步建立。截至9月末,该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214家、管理基金707只,较今年年初增加122只,管理基金规模达到1179.56亿元。
“科创金融的本质和难点在于实现知识产权的融资,而非依赖传统的实物抵押、第三方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齐鲁工业大学山东产研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徐如志教授认为,“应鼓励产研结合,科研机构以市场的眼光看待科技创新,才能走出闭门造车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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